巴公函〔2018〕30号
巴中市公安局
关于市人大四届二次会议代表
相关意见建议回复的函
曾义敏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从源头上加强非机动车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乱停乱放》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非机动车拥有量呈大幅上升趋势。作为生活的主要交通工具,在带给广大人民群众便利的同时,交通违法现象日益突出,已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加强非机动车的管理,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大力开展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摩托车、电瓶车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并结合2018年“交通十大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就“乱停乱放、非机动车不在规定车道行驶”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和安排警力定期在重点道路针对两轮电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不安装号牌、不按规定时限检验、多人合乘、不戴头盔、酒后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严厉整治了一批重点违法行为。
二是严格管理,凡未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两轮电动车,交警部门积极督促车主到辖区公安机关登记上牌,严禁上道路行驶。在登记注册时一并购买由中国人保四川省分公司推出的电动车组合保险140元(其中,包括交强险90元,意外险50元),保额为意外事故残疾给付10000元,意外医疗1000元整,三者责任保险100000万元整。
三是充分利用巴中电视台、巴中广播电视台、城区LED显示屏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突出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全方位宣传,切实提升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在巴城各主干道辅道入口醒目位置放置了宣传展板,提示非机动车辆走非机动车道。此外,交警部门加强对两轮电瓶车上户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有序管理。
目前,电动三轮车国家还没有纳入电动自行车范畴,又未上国家工信部门公告,并且不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GB7258-2012)等标准规定,交警部门无法办理注册登记,因此在管理和处罚上都缺少法律的支撑。
为此,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一是以“五进”宣传为契机,联合新闻媒体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三轮电动车驾驶人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二是按照《关于规范管理全市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实施意见》,规范邮政、快递电动三轮车辆行驶路线、通行区域和时段,依法保障快递电动三轮车在城市快递运输的便捷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三中贯彻落实《巴中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中的具体规定和处罚措施,切实加强非机动车的管理,着力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乱停乱放。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
巴中市公安局
2018年6月13日
(联系人:唐啸天,联系电话:5338215)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目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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